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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关于上海豪晟翔世界交易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分决议书

来源:爱游戏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10 00:43:40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日,上海海关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关于上海豪晟翔世界交易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分决议书(沪洋山关缉违字〔2019〕39号)。

  当事人托付上海申拓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交易项下共两项货品:1、聚乙烯次级卷膜3500千克,申报价格C&F3045美元;2、聚乙烯次级卷膜17500千克,申报价格C&F16275美元。两项货品申报产品编号均为3920109090,报关单号220。经查,榜首项货品一面主要成分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另一面主要成分为聚乙烯,实践应归入产品编号3915909000;第二项货品主要成分为聚乙烯卷膜,实践应归入产品编号3915100000。两项货品进口均需供给《固态废料进口许可证》及《入境货品通关单》。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品报关单证、海关货品查验记载单、出入境查验检疫查验/判定陈述、海关进出口货品产品归类认定书、海关货品税款计核证明书、海关查询笔录、状况阐明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榜首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七条榜首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当事人应当自本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实行上述处分决议。

  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申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能够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六十条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又不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海关能够将拘留的货品、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许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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